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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安居房价格不得超商品房市价70%

发表于2011-02-14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网站近日公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的是为完善深圳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安居房价格不得超过商品房市价的70%,同时对于骗购安居房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主管部门收回其住房,并对其按市场租金3倍处罚,不良行为信息还将载入个人诚信档案。

表示,深圳的安居房一般是按照政府的成本价的基础上计算,所以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中提出安居房价格不得超过商品房市价的70%,这个出售标准还是比较合理。

如何申请

两个申请方案供讨论

《征求意见稿》规定,新建安居型商品房户型主要按照两居室户型设计,并适度安排一定数量的一居室和三居室户型,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在购房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拟定了两个方案供公众讨论。

方案一:申请者须具备本市户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单身且年龄满35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另外,申请人还需参加深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按时连续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的,连续缴费时间则缩减为3年以上。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方案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回购

10年后可回购完全产权

至于回购方面,意见稿拟规定市民在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即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在未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回购该安居型商品房: 需要转让所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需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户籍迁出本市的。

保供应

六成安居房面向人才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安居型商品房最高销售价格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规划国土部门综合考虑开发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和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基准地价等因素,按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同类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70%的标准拟定。也就是说,市场价100万元的房,作为安居房出售不可以超过70万元。

单套住房具体销售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由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单位考虑楼层和朝向等因素,参照本有关规定确定,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关于安居房的规划建设,《征求意见稿》规定,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在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

深圳市旅游和地产研究主任宋丁认为,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中提出安居房价格不得超过商品房市价的70%,这个出售标准还是比较合理,因为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出让价格,基本上是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所以安居房价格在此基础上还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这个规定,宋丁表示,深圳在全国唯一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目的也是希望保障在深圳安居房仍然是以保障技术型人才为主,剩余的40%才属于党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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