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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桂林放大招!跟“烂尾楼”说拜拜!
咱老百姓日常生活四件大事,衣、食、住、行,尤其是住房政策,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交了钱迟迟拿不到房子,收了房款却成了烂尾楼。
别担心,这种风险在桂林将得到有效遏制。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含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等各种款项。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开发商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预售资金按建设进度审核拨付使用,要留有足够资金保证商品房竣工交付。
市房协主要负责人认为,预售资金监管成为焦点,显示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监管力度越来越严。此监管措施旨在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造成烂尾楼。
桂林烂尾楼之一的人民大厦现状实拍
随着房地产业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房地产市场产生的问题不断积累,市场秩序出现一些新情况。
2015年颁布的原《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 2015〕 10 号)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的监管需要。
出台新的监管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小编的一位朋友小思表示,买房前他也在网上查阅了不少新闻,发现不管是桂林还是外地,或多或少的都存在开发商卷款而逃或楼盘烂尾的事情,最终受伤的都是老百姓,所以买房前还是要谨慎一些。
“制度上多一重约束,交钱时多一份安心。”这是小思对预售资金监管的期盼。
政策原文附上,拿走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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