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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29日,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关于征求《关于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的函”。
5月29日,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关于征求《关于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贯彻落实桂林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出台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政策的目标任务,有效化解桂林市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提出包括十二条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
2.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布局
3.允许未开发非住宅商业房地产转换用途
4.鼓励支持商业办公项目调整转型
5.允许房地产在建项目调整商住比例
6.允许未建或停工的商业办公项目申请缓建
7.允许商业办公、旅馆项目调整规划分割销售
8.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
9.鼓励商业办公室项目消费,降低商业办公用房使用成本
10.鼓励银行加大对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支持力度
11.切实规范将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的行为
12.加快制定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确权登记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如果通过并正式执行,执行期限将为3年,对于楼市、企业和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客户,将带来一定影响与利好。
从购房客户角度而言,意味着购买特定类型的非住宅商品房,首付比例可降低至30%,同时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甚至购买服务型公寓可以入户、入学等。
其次,鼓励银行加大对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非住宅商品房个人按揭贷款的不合理限制,如所处地域、地段、楼层等差别化限制等。
降低商业办公用房个人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至30%,贷款期限可延长至20年,鼓励银行减少购买商业办公用房个人按揭贷款LPR加点。
允许购买服务型公寓的购房者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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