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桂林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

来源: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6-17 09:44:32

[摘要] 本指南设定依据为《桂林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

本指南设定依据为《桂林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

一、个人开户登记

中心市直、各县管理部设立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并在该专户下开设个人账户。

符合缴存条件的自愿缴存人员,由本人提供以下材料到其居住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个人缴存开户登记手续: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三)缴存扣划委托银行(农业银行)借记卡原件;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按照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计算,由自愿缴存人员个人申报,缴存比例按10%-24%由自愿缴存人员自行选择。

缴存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中心为申请人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公积金汇缴

自愿缴存人员汇缴个人住房公积金,采用银行同城委托收款方式办理,自愿缴存人员、中心和委托银行签订《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方式,自愿缴存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汇缴,中心将划入款项记入其个人账户内。

三、账户变动登记

有下列情形的,自愿缴存人员应及时到中心办理缴存变更手续:

(一)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个人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缴存信息发生变动的;

(二)个人账户自动封存后需要启封继续缴存的;

(三)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业务的;

(四)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的;

(五)委托扣款相关信息需要变更的。

四、住房公积金使用

(一)自愿缴存人员有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使用条件的,可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自愿缴存人员有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中心有关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5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00
精彩评论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 不限
      • 临桂区
      • 七星区
      • 叠彩区
      • 八里街
      • 秀峰区
      • 象山区
      • 雁山区
      • 灵川
      • 百色
      • 全州县
      • 阳朔
      • 永福
      • 兴安
      • 荔浦
      • 龙胜
      • 灌阳县
      • 资源县
      • 恭城
      • 平乐
    • 不限
      • 20万以下
      • 20-30万
      • 30-40万
      • 40-50万
      • 50-60万
      • 60-80万
      • 80-100万
      • 100-150万
      • 200万以上
    • 我已经看过并同意《房天下服务协议》《房天下隐私权政策》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