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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桂林市房地产业协会、临桂区房地产行业协会讨论通过,于2017年5月27日下发《<桂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的自律公约>的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机构切实认真遵守践行。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桂林市房地产业协会、临桂区房地产行业协会讨论通过,于2017年5月27日下发《<桂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的自律公约>的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机构自觉遵守公约,切实认真遵守践行。
《公约》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对销售现场的管理,对长期在本公司销售中心周围揽客、拦客、截客的不良全民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上报至行业协会。
《公约》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销售的控制,给予全民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建议控制在2.5%以内。
《公约》强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对自身员工的约束和管理,严禁本公司销售人员泄露或者不当使用购房者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本公司销售人员与不良房地产经纪机构串通“飞单”、“串单”赚取不正当。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依次予以提醒、警告、除名的处罚。
桂林发布房地产行业销售自律公约 ,重拳整顿规范房地产行业销售行为,让老百姓更放心买房。
附件:桂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的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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