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长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房贷2年后可申请二次贷款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7-04-01 15:56:00

[摘要] 3月29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

3月29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低首付款比例为20%;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低首付款比例为30%;超过144平方米,低首付款比例为40%。

附全文: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缴存职工 是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能力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

二、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的,低首付款比例为20%;超过90平

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低首付款比例为30%;超过144平方米的,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同时还须符合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存量住房房龄等与之相关的低首付款比例规定。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高额度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高额度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但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五、取消父母与子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1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 不限
      • 临桂区
      • 七星区
      • 叠彩区
      • 八里街
      • 秀峰区
      • 象山区
      • 雁山区
      • 灵川
      • 百色
      • 全州县
      • 阳朔
      • 永福
      • 兴安
      • 荔浦
      • 龙胜
      • 灌阳县
      • 资源县
      • 恭城
      • 平乐
    • 不限
      • 20万以下
      • 20-30万
      • 30-40万
      • 40-50万
      • 50-60万
      • 60-80万
      • 80-100万
      • 100-150万
      • 200万以上
    • 我已经看过并同意《房天下服务协议》《房天下隐私权政策》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